1978年2月1日 星期三

國民黨白色恐怖-張振騰回憶錄 一、被捕、判刑

國民黨白色恐怖-張振騰回憶錄
一、被捕、判刑

一九五O年四月十二日下午,我在行政專科學校(中興大學前身,現改為台北大學)上課時,有校工來教室叫我到校長室去。一到校長室有兩位警總便衣爪牙等著,其中一人確定我身份後,就似曾相識般假惺惺地摟抱我肩膀,而問我:「認識劉貞松這個人嗎?是什麼關係?」我告訴他:「是高職時代的同學。」他又問:「他說曾與你去參加共黨組織?」我說:「沒有!我不知道這件事。」於是他就問我:「敢去跟他對質嗎?」我說:「當然!」另一個便衣爪牙更是張牙舞爪的要校長交人,校長雖對在學校逮捕學生很為難,但結果還是很無奈的向我說:「跟他們走一趟吧!」於是我就莫名其妙的被強壓上等候在校外的吉普車載走了!上了車便衣爪牙就把我的眼睛用黑布條矇起來,雖然我心理很仔細地揣度車走的路線方向,但約二十分鐘後下車時我意識不出那裡是保密局。這一幕就是萬惡中國國民黨毀我一生的開端。

被關入一間約四坪大的房間,裡面隱約中看見地板上有十餘人的人影,有坐的、躺的都是生面孔。到晚上睡覺時人擠人像沙丁魚罐頭一般兩邊交叉著睡,腳都無法伸直。鋪寬約每人二十餘公分左右,空氣不好又悶熱,簡直是人間地獄。新進的人依例要去馬桶邊睡,晚間他人小解時尿滴在臉上。我一夜未曾闔眼,千頭萬緒回想今天發生的事、家人、親友、這一生的種種,若這次被槍斃了,真是枉費此生!

「二二八大屠殺」之後一般百姓均對萬惡中國國民黨的貪腐、霸道都有不滿,但也只有忍氣吞聲敢怒不敢言。但自一九四九年五月廿日頒怖戒嚴令後情形更加嚴苛,如對當時的獨裁政權不滿而發牢騷被檢舉,就認定思想有問題,而戴上思想犯的大罪名。這也就是獨裁的中國國民黨鏟除異議份子的手段。尤其一九四九年底,自中國敗退逃難,來台後為了鞏固政權,變本加厲陸續頒佈「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等,違反人權與剝奪自由的惡法來牽制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整個社會人民都在恐懼猜疑中過日子,這個「白色恐怖」的日子長達卅八年之久,是世界紀錄之最。

半夜裡有個被刑的不像人樣的人被看守抬回房間。他奄奄一息全身軟綿綿地意識不清,一動不動的躺在地上。白天看到他兩條腿都瘀血,變成兩支黑柱動彈不得,連去小解都要人攙扶幫助,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被關進黑牢次日,發現同室中有位熟面孔,是叫莊朝鐘的前輩,我們曾見過一次面。他悄悄地告訴我當時台中案件的情形,並特別叮嚀我被審訊時法官沒有問的事情絕對不要說,而作答也越簡單越好。放風時我在屋簷下看到一個人彎曲著身子躺在溝邊一動不動的像個死人,也沒有人理他,後來才知道他是我中商時,姓隋的老師在台中大坑武裝部隊裡因槍擊時被打傷的,獄方讓他在此自生自滅。 約一星期後,被叫去偵訊時的法官叫莊西,是位廈門人,他說我參加的「讀書會」就是「共匪的外圍組織」,我說:「那是學校老師叫我們去參加的!」莊說:「叫你們去參加的老師就是共產黨。」我說:「我不知道啊!」他說:「你不知道,所以我現在告訴你啊!」就這樣到軍法處審判時的罪名就是「參加匪偽組織企圖顛覆政府」而判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十年。

其實「讀書會」是萬惡的中國國民黨為了要一網打盡臺灣的菁英所設的陷阱!根本不是甚麼「共匪的外圍組織」阿!

「台中案件共有六十三人,有老師、學生、公務員、護士、商人、工人等,成員複雜大多互不相識。本案判死刑七人,無期徒刑十二人,十二年三十人,五年十三人,一人無罪開釋。

經判決確定後,始准予與家人通訊,這時距被捕時已逾半年有餘了。雙親接信來接見時告知被判十二年刑期,雙親強忍淚水安慰我說:「要保重身體,安心服刑。」見到雙親憔悴身影心如刀割。這半年餘來,因音訊杳然,生死未卜,雙親一定憂心如焚度日如年,不禁令人潸然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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