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大水堀沿革志

醉草園文集卷十 雜記二
大水堀沿革志


昔曹瑾鑿圳,而鳳山之水利以興;鄭井築埤,而新化之旱田有賴,二公之竭力經營,為地方興利,其功誠足澤後世、裕生民,宜乎至今猶傳頌於人口也。

吾雲林之轄,凍頂之山,其下有大埤焉,廣可數十甲,深數十丈,經冬不涸,可以灌田,可以養魚,雨足則閉閘以育鰱鯰,天旱則開閘以灌禾稻,其利用之宏,蓋一與而兩得也。聞諸父老言,當埤未築之先,鹿谷庄轄如車輄寮底、新寮等洋田園數百甲,俱乏水量,農人下種,多望雲霓,經旬不雨,則苗多枯死;歲或大旱,必至粒米無收,故年年糧食多仰給於他鄉,庄民苦之。

有義士劉氏岩芝者,庸中之佼佼也,憫貧苦之荒村,尋水源於山上,見夫深谷逶迤中有大湖,審其廣可積水以溉數村,度其高可引流以達鹿谷,遂欣然色喜曰:「此天造地設,留以待吾人之卜築也。」歸而謀諸鄉老,集鄉民與議,兼陳利賴,眾悅而從之。乃鄉民數百輩,攜鍬鋤糞鍤以往,岩芝乃相地勢,乃度隄形,移東山之土石以截谷口,掘窟底之汙泥以築隄防,外敷洋灰,中置高閘,鑿圳道而疏之。期年工竣,一如曹、鄭二公之澤流數世,由是頻年灌溉,而鹿村一帶田園,無旱魃之患矣。

夫為其利不可無酬其勞,有其功猶當享其報,于時各業主僉議,逐甲年納水租六斗,以彰其勞績,而劉氏遂為一埤之主矣。乃更養魚於埤,以資食用,植蓮於沼,以添幽勝。埤畔左右,又多植嘉樹綠竹,以涵養泉源,暇時輒邀親朋,攜酒肴泛竹筏於湖中。或采蓮作歌,或垂釣為樂,荒陬之間,頓添一名勝地,雲林八景所謂「窟湖泛筏」者即此也。

越十餘年,劉氏死,子國樑繼,尤能丕承先緒,滿謂子孫世世之業矣。何圖數年之間,埤令一改,公利所在,民不得私有,其埤因而移歸役場管理,年年出贌,以養生魚,而埤水之放洩多受制肘,不復如昔時之便利矣。或曰劉氏以一夫之力,成此巨功,誠所謂鄉先生沒而可祭於者,獨惜是埤今已為官奪之去,後世遂無有飲水而知其源者為可憾耳,故跡其巔末而志之,以傳諸不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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