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4月1日 星期二

真自治促進論

醉草園聯集續編 附錄一 文十六篇
真自治促進論

臺灣自實施自治制以來,已閱六年於茲矣。規模略具,而實績未甚卓著者,其故何哉!官以是望之民,民以是望之官,官民相望,上下相伺,而不以實事勵實心,此所以霜六易而遲遲不進,空有其名也。考之地方自治之制,官有自治之政策,民有自治之精神,共相勉勵,共相奮發,斯舉自治之實。然今日之自治,果何如乎?乃我島民練習之初步耳,非真自治也。於此而欲促而進之,以達於完全自治,所貴吾人能自覺悟,不可頹惰自安,相期勉力以赴,彼以假,我以真,彼以虛,我以實,急起直追,策勵勉力,舉凡地方公益,則毅然以為之;國家之義務,則挺身以赴之,人人具有愛國之心,個個具有愛鄉之念,勿謂前途遼遠而不之行也,勿謂後顧茫然而不之審也。

天下事誠之至者,金石為開,信之孚者,豚魚可格,誰謂自治而不可底於成也?且夫自治之真理,非謂免受國家之支配,乃謂免仰給於國家,譬如吾之飢也,吾食,吾之病也;吾藥,吾之力也;吾行有義,無非我之所為,有道無非我之所履,在家則成一鄉之自治,在國則成一國之自治,出入奉公,犧牲自任,不畏權豪,不遺己力,促而進之,高山可削,又何憚而不為哉?

若夫偏圖一己之私,而不顧及公益;自惜一身之力,而不進厥義務,則於自治之真義也何有?長此以往,吾恐數十年後,而自治猶未達到目的也。況今日之臺灣,已非復舊時之景象,歐潮澎湃,美雨橫來,群倡自治,願我同胞,各奮其精神,以圖達自治之進境,慎勿為外人竊笑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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